肥城市洛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肥城市洛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肥城市汶阳镇塔坊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83执保258号
申请保全人肥城市洛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肥城市汶阳镇塔坊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于2021年1月21日作出(2021)鲁0983财保12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8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1年1月22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1年1月26日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肥城市汶阳镇塔坊村民委员会在肥城市汶阳镇人民政府经管站的各项资金收入80000元,此款暂停支付,直至扣足冻结金额为止。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1)鲁0983执保258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