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五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金合投资有限公司与甘肃五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 供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状 况 通 知 书

(2015)兰执字第10-3号

甘肃金合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本院执行的与甘肃五洲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你公司向本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如不能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