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钻井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钻井工程有限公司与靖边县宏源油气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靖边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陕0824执恢340号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 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石油钻井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靖边县某某油气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靖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824民初219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靖边县某某油气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石油钻井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返还不当利益款30万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本院采取如下措施: 1依法向被执行人靖边县某某油气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卡等相关法律文书。 2、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靖边县某某油气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工商等财产信息。 3本院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靖边县某某油气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并兑付给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某石油钻井工程有限公司,故该案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综上所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824执恢34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1月12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