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头通信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211执210号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头通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头通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浙0211民初698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头通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1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211执21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