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粤0112执恢907号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泰榕节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泰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泰榕节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泰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5)穗黄法民二初字第549号生效法律文书,本院以(2024)粤0112执恢907号案立案执行。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因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