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通化市贵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吉0502执2661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通化市贵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通化市贵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吉0502执266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