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贵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被执行人通化市贵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吉0502执13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通化市贵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通化市贵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吉0502执138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鹏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