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瀚博建设有限公司

***、***博建设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浙0781民初4013号 原告:***,男,汉族,1979年2月8日出生,住浙江省兰溪市。 诉讼代理人:***,金华市婺城区曙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博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兰溪市兰江街道渔州南路146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55476466XX。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轮,兰溪市经纬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男,1984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兰溪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博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314.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代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