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圣实业有限公司

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8)浙0482执84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晶圣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威驰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浙江威驰建设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浙江威驰建设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