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务轨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工务轨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2)辽0114执恢515-2号
沈阳工务轨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你单位与沈阳东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1民终16031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沈阳东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立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倪文超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 王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