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瑞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中瑞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德州晶华集团晶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1402执恢299号
申请人德州中瑞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德州晶华集团晶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州中瑞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州晶华集团晶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强制执行完毕。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德州中瑞空调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州晶华集团晶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