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网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兴网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2801执84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95年2月4日出生,住巴东县。 被执行人:湖北兴网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湖北兴网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7日以本案执行依据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为由撤销对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2801执84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