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503执176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四川美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四川美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川0503民初2063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了四川美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给了另案****的债权人,****对此予以认可,至此本案****本案的债权已全部实现。现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