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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福瑞喷泉有限公司、大石桥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
提 供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状 况 通 知 书
(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用)
(2021)辽0882执498号
大***喷泉有限公司:
你/你单位申请本院执行与大石桥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第1款规定,通知你/你单位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大石桥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财产状况。
如不能提供有关被执行人大石桥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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