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303执938号
申请执行人:辽宁中科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繁荣街44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鞍山市大德住宅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四方台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鞍山市大德物业有限公司,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韵华庭七甲。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辽宁中科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鞍山市大德住宅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市大德物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已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辽0303民初314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