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栋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怀远县同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安徽栋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怀远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皖0321执91号
怀远县同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安徽栋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怀远县同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栋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486570元,已执行标的486570元,现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