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鄂0802执330号
湖北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荆鸥教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湖北鼎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荆鸥教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鄂0802民初23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于2022年1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鄂0802执330号。现被执行人湖北荆鸥教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作结案处理,本院(2022)鄂0802执330号执行案件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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