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捷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鄂0802执1722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男,生于1989年12月27日,汉族,住湖北省钟祥市,公民身份号码42088119********。
被执行人:***,男,生于1977年10月24日,汉族,住湖北省云梦县,公民身份号码42092319********。
被执行人:湖北荆捷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虎牙关大道30号润丰园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5654502441。
法定代表人:袁建忠,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荆捷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向被执行人***、湖北荆捷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按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鄂08民终119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 兵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胡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