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502执保1948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亿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湖西街道办事处位大庙。
法定代表人:宋勇,总经理。
被保全人:济南天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楼**。
法定代表人:董超,总经理。
被保全人: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中国,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高新国际广场**5.**>
法定代表人:彭渝,总经理。
被保全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住所地济南,住所地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法定代表人:文勇,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山东亿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济南天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作出(2020)鲁1502民初130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保全人济南天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院经审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济南天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通信科研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6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朱立杰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 张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