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因紫薇苑小区工程施工塔吊未经检测验收投入使用,发生塔吊相撞严重事故,被罚款10万元,自2006年5月30日起3个月内,不得在宜兴市范围内承接新的工程施工项目,并公示3个月,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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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0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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