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喀什嘉业齐创钢结构有限公司、新疆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新3223执保97号 申请保全人:喀什嘉业齐创钢结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9MA78J8FQ02,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森林旅游生态园商铺2-204。 被保全人:新疆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01766846157Y,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古勒巴格街道安居社区迎宾路185号。 被保全人:皮山县兴农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23230371050H,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英巴扎路16号。 申请保全人喀什嘉业齐创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新疆玉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皮山县兴农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经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新3223财保13号民事裁定书已生效,申请保全人于2023年2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25日立案执行。 该案申请保全金额316010.45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316010.45元。皮山县人民法院(2023)新3223执保97号案件保全完毕,此案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