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越发空间膜技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星益达增强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481执310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星益达增强材料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沈阳越发空间膜技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执行的(2019)浙0481执310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浙江星益达增强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越发空间膜技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8)浙0481民初8706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9年01月25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承办人:李冬叶
联系电话:0573-8701****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