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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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0122执1384号
申请执行人:武汉金泰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武汉金泰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0122民初416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4年7月1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1838120元,执行到位标的1838120元,现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