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光浩阳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光浩阳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甘0602民初6892号
牛勇,男,1975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悦乐镇上堡子行政村***自然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甘肃开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华光浩阳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牛勇与被告武威市凉州区五叶九韵人文茶楼合同纠纷一案中,牛勇于2020年8月20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牛勇申请撤诉,系对民事诉讼权利的自主处分,其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牛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80元,减半收取490元,由牛勇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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