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同盛园林有限公司

陕西同盛园林有限公司、镇坪县林业局林业承包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镇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927执348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同盛园林有限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诉讼委托代理人:**学,公司项目经理。 被执行人:镇坪县林业局。住所镇坪县。 法定代表人:***,局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同盛园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镇坪县林业局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陕0927民初55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应履行的给付义务及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事项,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下欠工程款1125677.56元;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7440元及申请费13657元。2022年12月26日,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镇坪县林业局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2022)陕0927民初553号案件于2022年12月26日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书记员:***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