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广达装饰有限公司

玉溪市广达装饰有限公司与玉溪市第二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云0402民初3601号
原告:玉溪市广达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622790828P。
法定代表人:祝太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钱靖松,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玉溪市第二幼儿园。住。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路**/div>
法定代表人:*文坤,园长。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待裁事项: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案件受理费5918元,减半征收2959元,由原告玉溪市广达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