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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聚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提 供 被 执 行 人 财 产 状 况 通 知 书
(2021)辽0114执5199-2号
辽宁聚焦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本院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第1款的规定,通知你向本院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如不能提供有关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证据或线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中止执行。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倪文超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 王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