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2021)皖1622执3246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云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16227467985575,住所地安徽省蒙城县工业园区1号路。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性1986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蒙城县。
本院在执行安徽云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蒙城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2021)皖1622执3246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云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16227467985575,住所地安徽省蒙城县工业园区1号路。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性1986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蒙城县。
本院在执行安徽云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