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垠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叠鑫商贸有限公司与双柏垠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牟执字第32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叠鑫商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双柏垠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男,1967年2月20日生,汉族,云南省楚雄市人。
申请执行人云南叠鑫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双柏垠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8月21日立案受理。依据(2014)牟民初字第6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双柏垠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应赔付申请执行人云南叠鑫商贸有限公司货款及利息50万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柏垠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交付执行款项40万元,剩余10万元以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及另一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为由尚未交付,2014年12月30日,本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5年1月12日,云南叠鑫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本院恢复执行,现双柏垠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部付清执行尾款10万元,并已支付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2014)牟民初字第6号民事调解书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