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830执恢39号
山西新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西新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本院已将***、***的房产一套折抵给申请执行人山西新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张中让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执行助理翟兵
书记员  张 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