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典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典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云0112执21号
申请执行人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云南典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典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昆民四终字第33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