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河南华林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苏0206民初5524号
申请人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变压器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华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变压器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华林公司名下价值14000元的财产。担保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变压器公司的申请提供了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变压器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河南华林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4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许景波
书记员  王 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