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Çຣʡ°àÂêÏØÈËÃñ·¨Ôº 青海省班玛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23)青26**执20号 申请执行人:***,男,撒拉族,住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申请执行人:***,男,撒拉族,住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申请执行人:***,男,撒拉族,住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男,1991年3月6日出生,回族,公民身份号码:XXX,住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线尕拉村42号。 被执行人: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579919197U,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环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男,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青海青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青26民终4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10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700402.18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634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280元,申请执行费9540元,合计:723562.18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23562.18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6民终4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