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八盛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储存危险物品未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存在生产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责令整改,罚款贰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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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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