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刘霖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怀化刘霖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202执2655号
***、怀化**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8)湘1202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怀化**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支付80元,并向本院缴纳50元申请执行费,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