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21)湘1302执保51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李军民、谢齐家
执行依据:(2020)湘1302财保18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执行标的:万元
执行情况:解除被申请人李军民在怀化金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的债权290万元的扣留.
本案保全完毕。
财产交付情况0元
执行费收取情况30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承办人签名李骞
部门领导审核周敏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