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广西融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422执549号
**洺、广西融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洺与广西融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执行到租金37165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060元,案件受理费730元,申请执行费468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