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606执171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保定巨威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保定市泰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诉***、***、**、***、保定巨威电器有限公司、保定市泰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期间以(2018)冀0606民初303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房产。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解除查封申请书,申请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房产的查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梁政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