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傲威环亚家具有限公司

北京傲威环亚家具有限公司、江西泓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赣1181执31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北京傲威环亚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区金海角科技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73344002XM。
法定代表人:潘跃凌,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祝卫群,该公司法律顾问,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江西泓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德兴市香屯硫化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81598891142T。
法定代表人:景国林,该公司总经理。
北京傲威环亚家具有限公司申请江西泓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德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北京傲威环亚家具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赣1181执316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黄 河
审判员 胡耀文
审判员 杨光林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