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龙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金华市龙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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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702执2909号
金华市龙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华市龙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2021)浙0702民初177号民事 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702执290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