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与北京中材建虹国际轻钢板材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案件裁定书
(2021)京02民辖终765号
上诉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中材建虹国际轻钢板材有限公司、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北京城建深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6民初23529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认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准许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员  时 霈
法官助理  刘力之 书 记 员  黄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