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汇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2执2918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于2020年7月7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汇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浙江汇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人民币13000元,并缴清了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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