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宇厦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厦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冀0828民初4746号
原告:***厦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所在地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锥峰路西广原商务酒楼六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8665253483U。
法定代表人:王志明,职务:经理。
原告:***,男,1963年3月5日生,满族,工人,住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艳敏,女,1986年1月27日生,满族,市民,住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公司,所在地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凤凰南路伊水华庭小区7号楼E6号底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28798408485Q。
负责人:付文成,职务:经理。
原告***厦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立案。原告***厦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厦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37.50元,由原告***厦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王晓立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肖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