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784执259号
山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叶城县分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叶城县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鲁0784执259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