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402执4105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长园共创电力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2019)粤0402民初16550号、(2020)粤04民终3817号确定的义务,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异议。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