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涵天建筑有限公司

***、***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824执210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向兴国、四川涵天建筑有限公司、李国志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向兴国、四川涵天建筑有限公司、李国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1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执行到位2060元(其中工资款1960元、案件受理费50元,执行费50元),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824民初1949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