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飞集团铝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与沈阳**集团铝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12民初6348号 原告:***,男,1976年3月10日出生,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阳**集团铝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经济开发区沈北路12-1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北京市通州区中医医院,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翠屏西路116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北京市通州区中医医院职员。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沈阳**集团铝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区中医医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于2023年7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