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2801执2142号
新疆***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新疆***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昆仑锂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5765384.21元,执行费56227元。经执行,已将案款5765384.21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新疆***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费56227元已缴纳至本院执行费账号。至此,申请执行人新疆***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8民终72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