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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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 省 西 宁 市 城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05执258号
***、青海亿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亿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青0105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青海亿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已执行到位253924.45元(案款250639.45元、执行费3285元),本院已将案款转付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0105民初24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二三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