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世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103民初8383号 原告:***,男,1966年4月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济南市高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炜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世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兴隆片区***17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林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清读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92年6月21日出生,汉族,山东江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住济南市市中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住所地济南市经十路13632号。 法定代表人:曾纯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华润置地(山东)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市中区纬二路1号***悦中心23层。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山东世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建设公司)、***、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以下简称地矿工程勘察院)及第三人华润置地(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  ***